租赁合同咨询
更新时间:2012-02-17 17:19:29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10月10日与他人签订了一份门面租赁合同。由于他是从第一手房东那里租的门面,后来把部分门面转租给我。因他所交的租金快要到期了,而我还有两个月才到期。而他本人却携带我的门面押金及后面剩余租金跑了。请问我现在是否有权继续做到我租金到期那天?我是否可以向现在的一手房东所要他留在那里的押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合法途径解决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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