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状:生命权纠纷
更新时间:2012-02-15 00:11:40
问题描述:
事情发生在2年前 。当时我和我朋友的朋友们吃完饭唱完歌 我坐在后面的车子上。前面朋友的朋友骑车与一个摩托车险些相撞到地,然后我们这边的朋友就受了伤进了医院。我就和朋友上去了解下情况。然后对方骑车的人喝了酒的脾气有点大就不想理。。我就说等交警来处理不让他走。然后就发生了口角纠纷。随后对方叫来了XX(死者)和某某来。XX过来人高马大酒气熏人的就动手打人。随后一会发现XX好像倒在地。我就走了。过后才知道是另外一个朋友将XX用刀刺了。1个小时后我就去自首了。动刀的朋友也被抓了。1个月我无罪释放。 那个动刀的朋友也判刑了 。过后XX家里要求我们赔偿我当时也拿不出来钱。但又怕 愿意赔点 可是XX家不接受就没有协商好。至今2年了收到法院传票。。。。。。诉状上面事实我觉得有些太简单表面看着显示好像我真的与XX的死亡有什么连带关系,与事实不符。 叫我也同其他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共计下来几十万。。 。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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