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房所有权到底该怎办?
更新时间:2012-02-14 17:39:32
问题描述:
1963年我嫁给朱**,当时朱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1964年朱和兄长分家并单独立户,朱的姐姐(终身未嫁)户口落在我家,和我们一起居住。1972年我丈夫右派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我和儿子、女儿随丈夫户口一起迁到北方变为城市户口,朱姐姐独自居住在我们的房屋中。1989年,朱的房屋陈旧危倾,朱委托小组长帮助申报,审批,我们出全资,我花半年多的时间,在原地基上修造了现有房屋(一直不知道1983年海宁农村住房有土地证了,当时我们没有户口,村里登记的是朱姐姐。现在也一直认为姐姐是自家人登记谁都关系)。1994年朱与我退休回海宁,逢年过节在此房居住。2003年、2004年,朱姐姐(89岁)、朱(74岁)相继去世。现在海宁有两新工程(有房无户口亦可以申请乡镇公寓房),但乡镇不认定房子是我及儿子的,认为只有父母及祖父母即祖传下来的房子才能申请,我们的情况属于房子所有权赠给姐姐的,现在至多是亲属关系。我觉得明明是自己的房子,难道真成了姐姐的遗产了?谁会把自己的房子白白赠给一个没结婚的姐姐?甚至要姐姐的六个侄子和侄女分割继承自己连继承的资格都没有?我应该怎么办?到法院起诉可以吗?起诉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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