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可以优先解决就业问题,我们村被征用的农田说是要改为建设用地,我们将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更新时间:2012-02-13 14:18:41
问题描述:
我们村有300多亩农田被征用,征用前说是搞工业园区,当时政府对村民们说,搞了工业园区能给村民带来很多好处,特别是可以优先解决就业问题,所以村民们就同意以4200元一亩(包括所有的费用)征用了。而后到现在,已经有四年了,工业园区都没有开工建设,县政府将工业园区改建到别的乡镇。我们村被征用的农田说是要改为建设用地,请问这样能行么?我们将如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这是其一。
其二、我家的农田没有被征用前有8亩是出租砖厂使用的,而这四年来政府没有搞工业园区,砖厂也没有停工,一直在生产使用,也没有交租金,请问我可以收取这几年的租金?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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