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款人恶意拖欠时间过长,造成放款人巨大损失,是否应该得到补偿
更新时间:2012-02-09 10:14:51
问题描述:
2007年2月,龚某托中间人以合作做生意为由,向我们借款十万,我们是拿房子作抵押借的,然后借给他,后来多次与他要回本金,可他一直不给,说以后给予补偿,后来他又多次用转贷的方式,一直拖欠,从2011年6月起,我们向他多次催还,他才一点一点的还,本来我们这些钱是做生意的,可他一直不换,造成我们巨大损失,现在他刚还完本金,可我们的房产证还在银行抵押,因为他拖欠,他给的钱每次只能还利息,致使我们至今换不清贷款,给我们造成了太大的损失,我想请问,我们是否能让他给我们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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