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等到债务还清后再给?是否违反法律,毕竟经济条件有限?父亲说不给赡养费就打算卖老房地基
更新时间:2012-02-09 16:43:37
问题描述:
父母感情不合,长期分居,但仍在同一栋房子住,但父亲最起码已有5年左右完全没有承担家庭责任,甚至还经常无故找事吵架摔东西等。我是独女,今年25岁,未婚,从15周岁到18周岁(19岁上大学到22周岁大学毕业,生活费全部靠兼职自理),父亲虽有经济能力,但未支付过一分生活费及学杂费。因为近年家里造房子还有债务,仅靠我跟妈妈赚钱在还,我的工资除去生活费剩下的已全部用来还债。今年父亲刚满60岁,有高血压,但是其他都是健全,未丧失劳动能力,而是不要做(家务及工作)整天吃喝逛。由于我工资不高并且我的收入都是交由母亲来安排还债,现父亲要求我给赡养费,我是否可以等到债务还清后再给?如不给是否违反法律,毕竟经济条件有限?另外,父亲说不给赡养费就打算卖老房地基,因为是农村,户主都是父亲的名字,老房子是母亲嫁来前已在的,但是几十年夫妻了,如果母亲不同意,他是否有权力卖?现在他满60周岁了,由于好吃懒做,没有经济来源,在外面借了钱,我跟母亲都不知情,但因为夫妻及父女感情破裂,好多年没有经济往来,如果别人问我要求还钱,鉴于虽没有抚养我成年,但也养育了我十几年,我是否有替他还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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