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是否有权索要财产
更新时间:2012-02-06 23:00:38
问题描述:
2010年因为妹夫家里拆迁两人在没有任何感情基础的情况下办理了结婚登记,妹夫一直当兵在外地,两个因性格不合无法继续交往,今年想要离婚,因财产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我想要咨询的是:妹夫家没有拆迁时平房有1000多平,可政府规定范围是每户350平内给拆迁款余下的作废,当时因为他们家不够分户条件很可能会损失余下的全部面积,出于大人情面两人登记,因为登记可以分户,于是这政府补偿了另外350平的拆迁款。我想问一下,后分出来的那份350平的拆迁款我妹妹是否有权利索要一半?因为他们的登记证起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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