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子与孩子的家庭纠纷
更新时间:2012-02-05 22:03:5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下:我姥姥在几年前给我舅舅买了一处楼房,用以其结婚,房产证上登记为我舅的名字。之后我舅与王某结婚,2003年产下一女,后因感情不和,两人于2005年离婚,离婚协议规定房产、孩子等全部归男方所有,男方一次性付给女方3000元及女方嫁妆。刚离婚时,王某曾偷偷将孩子带走回老家抚养,后经过调解,孩子2010年回我舅处上小学,至几天前,我舅因意外去世,在丧事办完当天,王某又偷偷将孩子领走,请问律师现在该不该再付给女方抚养费或者生活费,孩子的抚养权应怎样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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