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了个孩子,并且把孩子给了男方.可是她在我家卷走了一些钱财逃跑了。我想告她重婚罪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2-02-06 10:20:25
问题描述:
我们是2011年12月5日领取的结婚证,12月18日典礼,她带了个孩子,就在我们典礼当天她的前夫家人领人来闹惊动了派出所,当时其前夫去远方,回不来。打工了前夫家人以及前夫村的人她村的人都不知到她要出嫁弄的非常机密.派出所长说了,跟举当地习惯只要典礼的虽然法律没有承认你们是夫妻,但是在百姓的心中你们已经是夫妻了,并且把孩子给了男方.可是她在我家卷走了一些钱财逃跑了。我觉的所有的老百姓都不知道她要出嫁,并且在她出嫁当天要走了孩子,说明之前老百姓包括她前来闹并把孩子给了前夫,说明那是她们还存在婚姻关系,而栽号我们就登记了,从5 号到18号,我觉的她有两个丈夫, 我想告她重婚罪可以吗?希望能给我个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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