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离婚协议,男方拒付抚养费
更新时间:2012-02-01 01:21:38
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2月2日签离婚,双方协议离婚,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男方协议在每月28号转账当月的抚养费600元人民币,男方付医药费30%,协议上表明迟转账的按总金额5%每天计算的延期费交付,但男方一直以来有大部分时间都是拖延转账,每次的理由就是没有多余钱付,要等下月再一次性付,直到2011年12月,以同样的原因拒付,承诺2012年的1月28号一次性付,但到现在,我再打电话给男方,便多次发短信,对方拒接电话,并不回复,至今也没有付抚养费,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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