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丢下我跟6个月大的孩子一走了之
更新时间:2012-02-01 09:12:31
问题描述:
我跟老公是自由恋爱并于2010年2月22日领取了结婚手续。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因婚前老公没有积蓄,为了使以后的日子更加幸福美满,我将婚前自己存的四万块钱拿与他开一家电脑店。2010年年底我怀孕了,为了让孩子远离辐射,我离开了店里回家待产。只留下老公一个人在店里!2011年8月2日我产下一个男孩,产后我带孩子便一直没有去店里。本来一切都很好,没想到2012年1月13日我上网时无意中看到老公和别的女人的亲密合照。我便向其询问,在没有得到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我寻求公公婆婆的援助。1月14日公公令其回家并要求关闭电脑店以保家庭和睦。哪想老公二话不说离家出走。去了徐州找那个女的。后经堂哥劝说于1月17日返回东台。堂哥一边游说一边偷偷通风报信。我带着孩子去东台找他。看到他们两住在东台商务宾馆。家人都劝其回家,并于当晚18点左右公公打的送那个女的回徐州,连夜返回。1月18日早上5点左右抵达东台。结果老公睡到当天中午又再次离家出走。任何人电话短信都不予以回应。我心灰意冷把店关闭将店里货物清点。发现店里货物所剩无几,都剩下些不值钱的小件。现在我想咨询下:在找不到其人的情况下怎样与之解除婚姻关系以及索要孩子抚养费?另外我那四万块钱是否能够追回,我能否向其父母索要以上费用以及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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