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30 13:17:13
问题描述:
律师您过年好:我们单位经常搞土政策,给我们安排年休假非常不规范。一部分职工是上一天休一天的,从2009年开始单位故意让他们工时不够,不让休年休假,还让他们签字弃权。单位说是和劳动局达成了默契,允许这么安排的。真有这事吗?
另外一部分职工是每天八小时上五天休两天的,可以休年假。据老职工说曾经被单位在淡季多安排了几天,说是算错了然后旺季时被迫补回来。 我是每天八小时上五天休两天的,每周四、五休息,工龄十二年。最近单位让我休年休假,从二月四日到二月二十四日。我感觉特别奇怪,怎么十天假会休二十天呢?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我可以休假十天的,怎么会这样?我是不是被潜规则了? 请律师帮忙算算,我应该休假多少天,从二月四日休假究竟哪天上班。多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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