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祸后续事宜的咨询
更新时间:2012-01-29 13:29:16
问题描述:
我于2011年12月驾驶单位车辆出差,在高速路上追尾,导致双方车辆不同程度的损伤,但无人员伤亡,交警的事故认定书上认定我的全责。由于我与对方都不是事发地的当地人,所以施救车讲车拖到就近的修理厂后就各自离开了。由于急于用车,保险公司也暂时赔不下来,我就将维修费全部先支付给了修理厂。今年1月5日,我将单位车从修理厂开出,1月10日,对方也将车开出,并签字确认。11日对方给我打电话,称车未修好,要求再次维修,且不愿意再回到原来的修理厂维修。请问一下律师,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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