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2-01-28 17:36:13
问题描述:
我的妈妈在上山回来的途中被队里的妇女和她的儿子睹住,打了一顿。原因是因为头一天下午上她们家蚕场捞蚕发生了争执在打架过程当中耳环被她拽下来了,耳朵上有伤,后来住院的时候医院鉴定结果也写了,我想问一下这种行为叫不叫抢劫?这件事派出所调节,派出所说那不叫抢劫,也没有目击证人,只能判点药费,对方拒不拿钱,还赖我的母亲上山偷她们家的蚕,她们在打架过程当中,她让她的儿子报了案,派出所来了,我妈上山的袋子里只有十几个蚕和板栗,也不能说明我妈偷她们家的蚕,当时她们已经择完了,别人是可以去捞的。她的这种说法是不是名誉损坏呀?因为她们找了人,派出所断的钱也不拿,还扬言打你了怎么着,就白打了。后来我的父母把这件事告上了法院,她们也是找了人,法院最后给断的只有医药费,医药费花了1470,结果断了1420,最基本的医药费都没出来。我父母找法院,法院让找公安部门,找公安部门,公安部门让找政法委,就这样来回的推,谁也不管。我想请问一下这个事我们该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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