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报酬按乙方先劳动,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提出辞职,培训费用叁万元人名币。
更新时间:2012-01-19 17:33:06
问题描述: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聘用乙方事宜达成下述协议。
一 甲方权利及义务:
1 甲方提供工作场地及工作条件给乙方,方便乙方的日常办公及学习。
2 甲方按协商内容按月及时发放工资给乙方,甲方的计薪周期为每月的26号至次月的25号,每月的5号发上月的工资。工资报酬按乙方先劳动,甲方统计完再发工资的先劳后取报酬的形式发放。
3 乙方在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提出辞职,否则即为违约,违约按以下违约条款执行。
三 违约责任
1 违约方须先行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 伍仟 元整,再行协商赔偿其他事项的赔偿金额。
2 乙方违约应另付给甲方 培训费用叁万元人名币。
四 其他
1 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乙方两年内不得在**县城从事与装饰设计、施工管理和整体衣柜橱柜有关的工作。如有违约,乙方须另外赔偿给甲方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
2 乙方离开甲方公司后,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前,不得在任何地方使用甲方所代理的品牌或甲方自有的品牌,也不得泄露甲方任何与产品或文件有关的事项,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违约须赔偿给甲方违约金五万元人民币,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追诉相关损失的赔偿。
五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另行拟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合同正文一样具备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即生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