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且收取押金
更新时间:2012-01-17 14:40:56
问题描述:
您好:
我于11年10月11日到某公司上班,至今该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还收取1千月的押金(且不肯开具收据),而且从12年1月1日放年假至29日,老板说这段时间没上班,因此没有工资,我考虑了一段时间,打算在开工后(29日)跟老板提出离职,我有几个问题:1、我可以拿到双倍工资及押金吗?2、如果可以拿到双倍工资,那么这个截至日期是到1月份,还是到11年12月份?3、我离职时间不到1个月,属于自动离职,我需要付那些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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