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会怎么判?
更新时间:2012-01-15 21:24:01
问题描述:
我是2011年9月底和对方协议离婚,当时对方一定要我承担女儿的生活教育费用每年支付4.5万元,才答应离婚。我为了顺利离婚,答应了,并写在了离婚协议中:“每年支付4万5千元作为女儿的生活教育费用,每年的12月30日前结清”。女儿今年19岁,读大学二年级。我是普通工人,一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感到无力支付每年4.5万元的费用,和她们协商,她们说我是骗子,要到我单位闹,并且要到法院告我,我想知道,法院可能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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