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权益维护
更新时间:2012-01-13 15:32:59
问题描述:
我是医院的护士,因为先兆流产休假后回到单位2周,上级领导就安排我去更忙更累的科室去帮忙,结果两天的劳累又导致了先兆流产症状,只好再次休假。这对我的身体跟心理都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且新的岗位领导说休假算病假,休一天扣两天的钱。这样再次导致的先兆流产算工伤么?在明知我先兆流产尚未完全康复时就安排我去更累更忙的工作环境,医院这样做是否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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