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和工商赔偿问题
更新时间:2012-01-13 11:55:33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事故说明:我弟弟是2011年11月25号中午去给客户送东西的路上遭遇的车祸。当时同车的还有公司的一名司机,我弟弟是坐在副驾的位置,车子在回程途中与一辆政府的小车相撞。受伤情况:对方的车中4人均没有受伤,司机和我弟弟都受伤入院治疗的,我弟弟是左手臂粉碎性骨折,现在手术出院在家休养,医院出具了5个月的休假证明,二次手术差不多要一年后进行,医院出具了半个月的休假证明。住院期间的医药费用大部分是自己垫付的。 事故处理:对方车辆承担3成责任,弟弟公司的司机是7成责任。问题:1、我弟弟的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费用是否应该是事故责任人双方按比例赔偿?2、因为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能否追究他们公司老板的责任(老板没有给他们缴纳社保,所签合同也均在老板那,不过我弟弟有工资卡。)特别说明是,在我弟弟住院期间,他们老板只在入院初为他缴纳了4000元的急救费用,现在还把我弟弟车祸前的2月工资,共计3800元给扣了,说是要还他4000元的急救费,这并不合理吧?根据劳动法,我弟弟属于工伤范畴,公司应该承担责任的吧?不好意思,文字表达能力不太好,希望律师可以帮忙解答疑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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