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作纠纷
更新时间:2012-01-12 17:56:55
问题描述:
我的一个朋友有一个个体复印部,经营不太景气,2010年5月找我借钱扩大经营,我说行,但我必须参与,先以复印部合作,以后按比例开公司,他同意了。我们定了一个协议,总投资20万他出15万,我出5万。他占百分之75,我占百分之25的份额,共同经营。他从我这里借了一部分,还有他以前剩下的工具、材料,折了一部分,又从别人那里找了点凑足了百分之75。当时我还有工作,不便天天去,口头他承诺让我有时间去,没时间不用去。就这样合作了。协议中写明每年12月清帐。之后我有时间过去,租房、定设备、修门、安防护网。一切就绪正常接活了。他又说没事就别过来了。我就没去,后来偶尔去一下。到10年12月底没结账,说没挣到多少钱,还买车钱、开工资,剩余3000元,还有7-8千元没要回来,先甭结那,进料、雇工、开支,并未与我商量。我说行,来年一起算。到了11年12月低我打电话跟他清账,他以忙为由,又以帐还有没收回来,还有进料的款没给人家结为由推脱。还说自己干活付出太多。我向他要进货票,全部订单,还有费用单据。他只提供了一部分,账目不清。如果我退出,请问我如何收回我的投资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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