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残疾人是否享有照顾政策?
更新时间:2012-01-11 17:10:20
问题描述:
我是绰源林业局职工,患小儿麻痹后遗症(右足跛,短11cm),由于不了解国家对残疾人的实行照顾的优惠政策,迫于当时的形势压力,2008年末被迫与森工公司(林业局)签署了内部退养协议。从签订协议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一种被歧视和抛弃的感觉,接下来是工资收入急剧下降,失去单位和同事的帮助和关怀,生活步入艰难境地。直到最近我在网上浏览到了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1998年6月26日 内党发〔1998〕10号)时,才知道林业局在2008年改制中对我个人的安置方法有悖于国家的相关规定。为了爭回我应有的权利和待遇,我要求重新返岗工作,请问:劳动仲裁部门能否支持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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