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差额损失能要回吗?
更新时间:2012-01-12 09:34:05
问题描述:
甲乙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后,已付给甲方2万元定金。合同约定: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10%的违约金。之后,乙又与丙签订一份同样的合同,由乙向丙支付同样的货物,同时也约定上面同样的违约条款。但由于甲方无货,不能支付给乙方,乙方也无法供货给丙。使乙方的可得利益产生损失(即乙方与丙方又签订后应当可以拿到的差价损失)。我现在想问的是:我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吗?差额损失能要回吗?还有就是乙方给丙方的10%的违约金可以要求甲方承担吗?现在丙方只是要求乙方付违约金,但实际现在乙方还没给支付给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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