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追货款
更新时间:2012-01-11 10:13:26
问题描述:
你好!
由于多次追讨货款都给对方推迟,到现在差不多半年了。
我想请教一下:当时签的合同里面有货物的数量和价格和总价,但是对方前后要的货物超过同同的数量和总价,超合同的货物没有合同,每次送货都是送到对方公司,货物是对方公司内部使用的。
现在我有一份和对方签的合同(合同是公司的,盖公司章,名是我签的,对方是对方公司的副总,不是法人,只签名,没有盖公章),和多次对方签名的出货单(包括超出同同的出货单,所有出货单注明未付款)。
以我个人向法院起诉可以吗?起诉对方个人或对方公司,合同和出货单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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