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失职造成国家经济损失但已追回是否犯渎职罪?
更新时间:2012-02-21 23:48:49
问题描述:
我在某个项目中担任业主方计量人员,因施工方人员做资料时不小心造成工程量统计增加,加之监理单位的人员(现场监理、专监、监理计量工程师和高监)审核不严直接把字签了,业主现场代表也把关不严把字签了,我看业主代表都签字了,我就没详细审核也签字了,经审计多计工程量造成业主方资金损失上100万元。我单位已从该项目施工方的质保金中扣回多计量的100多万元,并给现场业主代表和我进行了行政处分。由于内部人员搞鬼,现检察机关已介入,请问律师,我是否会被判失职渎职罪?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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