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因国家新政策出台,本人不属于按揭贷款的对象,能否退回房款。
更新时间:2011-12-29 10:08:39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0年2月份购买了位于龙港的泰***房产一套,当时鉴于房开承诺可办按揭,因此本人付了该房子的首付款60万,也协助房开在银行处提前办理相关按揭手续,后因国家新政策出台,本人不属于按揭贷款的对象,办理不了按揭,付不出余下房款,房开所在律师行发来律师信,提醒本人已违约并扣除违约金。就此事想咨询一下,能否退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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