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农户办理低保纠纷
更新时间:2011-12-27 21:36:48
问题描述:
情况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九十条 土地已被全部征用且未就业的农村居民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支付,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支出。但是我家土地2005年被征收,现在农转非却不给补办保险,应该找谁负责? 负责我们的乡政府领导说了 2006-2007当地地方出台了一个阶段性政策,给当时被征收土地人员补办养老保险,而我们由于当时不在,无法办理,现在不仅不给我们补办保险。 请律师给与帮助,应该找谁来负责,请问我们是否需要高额缴纳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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