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女方用不用归还所花男方的钱
更新时间:2011-12-23 18:37:40
问题描述:
丈夫死后,以给交养老保险为前提,与一名男子结实并住在一起,并且办了一个小型事宴请双方亲人一起庆祝。但由于都是大龄人士(都40岁以上)所以没有领取结婚证。过了5、6年,由于各种原因,最后男方以及男方小孩一起殴打女方,导致女方离家出走,不想跟他过了。但是两三个月以后,被找到,要求不过可以但是必须归还以前养老保险的钱。并严重影响女方正常生活。找相关居委会和派出所都没有解决。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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