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我认为财产割不合理,该如何解决?
更新时间:2011-12-26 00:05:26
问题描述:
1:我在新农村规划地2005年夫妻共同建房,房子建好后差外债3万多元,我与2006年到外省打工挣钱还账. 也就在当年11月我老婆和第3者发生关系,并怀上宫外孕,我为此支付了所有住院费,并由此两人感情破裂,维持到2008年8月15 号我们离婚。 2:我儿子当时13岁,看在儿子份中,我想给她时间,想以后复婚,我在和她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都是一人一半,包括农村的山林农田。所有债务我还,儿子全部由我支付他上学费用。3:存在的问题是:现在不可能和好,我父母的老房子,农村的山林,农田我当时都协议一半,我父母现在还在世,他们不同意,当时没让父母知道此协议,老婆和我在父母老房子生活11年,她有权分割父母的房子吗?山林和农田她有份吗?能分她多少?协议是我主张写得,现在我认为不和情,我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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