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流转纠纷
更新时间:2011-12-22 20:57:53
问题描述:
甲承包乙的土地,时间是三十年不变,合同是1996年签订的,合同写的是乙的名字 后来乙死了,1999年更改过一次合同,合同落款的名字是乙的妻子丙,后来丙遇上丁并且与丁同居了。2004年当地政府颁布土地经营权证给甲,土地经营权证上写甲的名字,之后又有国家给的一系列种地补贴。现在,丁要求甲把土地经营权证上的名字改成丁或者改成丙的名字,要求甲把种地补贴都返还,甲不同意。之后丁找到了村委会,以当初下发土地经营权证的时候没有告知他为由,让村委会来与甲协调,村委会协调数次,甲均未同意丁及村委会的要求,现在丙把村委会和甲告上法庭,请问甲需要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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