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费用应该有谁来承担?
更新时间:2011-12-23 00:05:41
问题描述:
2010年7月底从中介那租了一套房,2011年7月底合同到期。但我住的一年中从没人查收煤气费。所以解除合同时中介要求将所用的煤气费(200多元)交给他们去代缴,我当时没多想就交了,这样合同顺利解除了,中介也没给我交费收据。解除合同后,我见到房东(中介代理租售这个房子是2008-2011年,房东2009年11月份从中介买的房子),提醒她与中介解除合同时弄清这些费用的结算问题。后来我还是继续住在这儿,不过是与房东签的合同(2011年7月底--2012年7月底),签合同前我向房东询问上述费用问题,房东说中介告诉他已经交了,我也相信了。今年11月份,我接到费用单,分别是2009年7月和2010年7月的煤气单1000多元。发现金额不对,马上给收费站打电话,他们说没人交过费,从09年就没人交。后来房东找煤气公司理论,可工作人员不听,说要么找中介要么房东自己补齐欠款,否则停煤气(这欠款煤气公司拖了两年多不管,到今天态度才那么强硬?)。后来房东找中介,中介不承认收了我的钱(要我出示收据)。最后气人的是,房东因为折腾一天,没办法了,就想和我商量,由我和她平摊承担这笔费用。凭什么要我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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