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的做法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12-21 20:44:50
问题描述:
你好:
我的一家三口户口由城镇户口迁回了原来的农村,变了农业户口,但村委会就不给我入村里,说村里面有村规民约规定,每个户口必须交20000元(即三个60000元)的入户基金才可以享受村民待遇和分红,否则只能挂钩在村委会,入不了村里没有村民待遇及分红。(现在也不能迁回原来的城镇,两头不到岸)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合理吗?其还说这个规定在镇民政部门立案留底,证明没有剥削村民,但其这样做不是剥削了我的权利吗?(我原来也是该村委会的,当年是读书原因户口跟随迁出的,我现在失业没有收入故把户口迁回原来的农村,请帮忙!急急急!!!!)户口已迁回了农村,但没有村民待遇及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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