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务员非领导职务不晋升能否按照行政诉讼程序?
更新时间:2011-12-22 16:08:01
问题描述:
国家颁布并实施《公务员法》六周年了,关于非领导职务中的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设定,至今未能全面实施。2006年1月1日《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公务员的管理工作。现全县广大公务员队伍中有37年的老科员,年龄最大的已接近57岁。按规定,县级机关的副主任科员和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其职数按科级正副领导职数的50%控制;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有资格晋升副主任科员,副科长和副主任科员任职满三年以上的有资格晋升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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