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她原配过世后结婚的,两人一共有4个子女,请问怎么通过法律来取得我小舅相应的东西?
更新时间:2011-12-21 09:52:37
问题描述:
我岳母今年去世了,她和现在的丈夫是二婚,是在她原配过世后结婚的,结婚有10多年两人共同造了一桩房子,两人一共有4个子女,每人两个孩子,现在我小舅子和我老婆是我岳母和原来的丈夫所生,我小舅子今年读大二,有这样一个问题,就是现在的岳父不愿意负担我小舅读书的费用,说家里没钱了都在我岳母看病的时候用光了,但是我们都清楚家里还有足够钱负担我小舅子读书,而且他一个月有3000多的收入,请问怎么通过法律来取得我小舅相应的东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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