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由于同事突然离职,承诺申请人业务提成按出口货值的千分之四计算,恳请帮助申请人要回工资和提成等以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
更新时间:2011-12-19 11:00:18
问题描述:
本人从2010年4月19日起进入**有限公司做总经理助理及翻译工作。2010年7月18日由于同事突然离职,在未做任何交接的情况下,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接替她的工作即外贸业务员,承诺申请人业务提成按出口货值的千分之四计算,并于8月19日与申请人签订合同。由于申请人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签下健城针织的合同,而申请人一直做骄子公司外贸业务员工作,工作努力也未犯错。由于公司有32个摄像头,出门要求被搜包,被申请人多疑且心理非常变态,要求随时掌握员工的一言一行,被申请人至少被跟踪过两次。申请人精神压力大,且被申请人未按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所得,故于2011年8月15日提交辞职信。因为之前同事辞职交接顺利完成后,被申请人胡编理由扣其提成近10000元。思考再三,申请人极度惧怕同样的下场,与被申请人协商希望能核算一下大致的提成,如若无大问题后,申请人承诺认真负责完成交接工作以避免造成公司损失。但是经多次协商后,被申请人以无时间计算且没有会计为由拒绝支付申请人的工资和提成。另外,2011年10月7日申请人去健城针织谈判希望能领回属于自己应得的工资和提成,结果走到楼梯口就被被申请人及其小舅子殴打,被其小舅子妻子乱扯头发折断眼镜,还被申请人严重威胁,申请人身心受到严重创伤。申请人只是一个弱小无助的劳动者,恳请帮助申请人要回工资和提成等以保障劳动者的最基本权利。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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