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签订的抚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更新时间:2011-12-13 10:43:42
问题描述:
情况是这样的,因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民政局离婚协议上是孩子归女方抚养,房子归男方抚养。另外就抚养问题,双方私下还签订了一个细则,其中有一条,房子男方有居住权,但是无处理权,将来无论男方是否再婚有孩子,在男方去世后,房子归现在的孩子所有,我想咨询一下,这一条具有法律效力吗?男方是否还有房子的处置权?将来孩子成人后,是否可以和孩子商议,就房子房子处理问题再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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