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户籍信息错误,导致大学学籍信息错误,我的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2-10 19:42:55
问题描述:
我原籍是四川的,以前的家里的旧户口本上的信息都是手写的,2008年9月之前我未办理过身份证,之前使用的身份证号都是该户口本上的,但是2008年8月因为升学办理户口迁移证,打印出来的身份证号最后2位和当时的旧户口本上的不一致(打印出来的是“99”,以前的旧户口本上的是“72”),当时镇上的户籍办公室给写了个情况证明书 ,说以前户口本上的身份证号是错误的,应该以电脑打印出来的为准。我的户口现在已经签到了吉林省长春市,并在吉林省长春市第一次办理了身份证(该身份证上的号码尾号是“99”)。 由于之前使用了错误的身份证号(尾号“72”)参加高考, 导致我现在大学里的学籍信息身份证号也是错误的 , 现在能做就是申请修改学籍信息,于是我在12月7日向学校的学籍管理部门提出了修改学籍的申请,其中把2008年时原籍户口所在地的开的那个书面证明的复印件交给学籍办公室的老师,学籍办公室的hong老师说这种情况应该向生源地的省招办提出申请修改,hong老师说一方面他帮我把申请材料向吉林省教育厅提交,另一方面叫我回生源地(四川)招办申请修改。
hong老师说,主要的问题是2008年时写的那张证明级别有点不够,如果是市级就好办了。 于是我现在希望把当年的那张书面证明换成全国统一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现在我就想知道如何才能办到一张标准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于是12月9日,我上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派出所户籍办公室咨询了,那个工作人员说,错误是在原籍发生的并且我现在的户口上的身份证号是正确的(尾号“99”),所以我应该回原籍去办理,我特地的问了她“按照规定是这样的吗?”,她说“按规定是这样的。”。 于是我拨打了长春市公安局户政处身份证科(0431-******69 ),我把情况说明了之后,接电话的人说这个事情他们办不了应该回原籍 。 于是我给四川省简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科(028-******)打电话咨询,接电话的人说不能办理“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她说按照 “属地”条例只有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才可以办理。 这到底是谁的责任? 只因为当年户籍门的一个小小错误,给我造成了今天的重大麻烦,如果学籍信息无法及时更正我将无法拿到毕业证,无法读研。 我的合法权益即将受到侵害,我的合法权益该如何维护?这方面有什么法律依据吗?我一个大四学生,一个小小公民,该怎么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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