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应如何投诉?
更新时间:2005-04-30 06:34:01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大致如下:
一、 我与A公司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与B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我与B
公司签合同时,B公司也知道我当时还在A公司上班,并告知B公司,需要交接一
段时间才能从A公司离职。过了大概一个月,我也与A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二、 我与B公司签劳动合同时,其中B公司对我的一些承诺只是口头的,并未
写进合同。其中有一个承诺是:没有任务时,可以在家休息,工资照发。B公司
第一个月也履行了承诺,但第二个月就不履行承诺(即没有发工资)。在我再三
询问公司为何不发工资的情况下,B公司口头通知我,公司已不想再聘用我。目
前也未收到B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资料,只是口头通知。我与B公司交
涉有关补发第二个月工资的问题,至今没有答复。
现咨询以下几点问题:
1. 我与B公司签定的合同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与B公司所签定的合同是B公
司自已制作的,不是劳动局所发的那种标准合同。但合同上有公司章及老总的签
字。)
2. 如果我要投诉需要向哪个部门投诉?
3. 是否可以讨回第二个月的工资?
4. 如果最终投诉无结果,我在网上提醒大家,警惕B公司的美丽“承诺”,让
这些奸商暴露在阳光下,免于他再次行骗。当然我在网上所写的内容都是事实,
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法?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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