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未给企业破产清算,未给职工缴纳社保
更新时间:2011-12-10 13:27:46
问题描述:
1994年10月招工进厂100余人,为国有企业临时工,1998年底停产后都回家等候通知。2005年7月宣告破产,2010年2月法院下达破产终结裁定书,破产清算资金还不够清算小组的费用,更无钱缴纳社保。现在这部分国企临时工要求清算组缴纳这期间的社会保险,请问该缴吗?若该缴由谁出钱?缴费时间段呢?谢谢律师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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