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合伙经营纠纷
更新时间:2011-12-08 08:18:49
问题描述:
我和另一个人合伙,共同经营一家宾馆。当初是她和房东签订的租赁办公大楼办宾馆的合同,名字是她,因为她下岗可以减免3年税,又以她的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等各种证照。事先和她签订了一个合作协议(协议见附件),书面约定共同经营,风险共担,利润均分。
现在合伙发生矛盾,她自恃法人代表,说名字写了他就是他老板,欲强迫我退出宾馆,让他独自经营,但我要求继续经营,按合同办事。他现在找了律师准备打官司拿下宾馆让我退出,律师要求我们协商。
如果我坚持按合同继续合作,他不同意合作,法院会怎么判决?如果他打官司,我最后退出,宾馆共同投资200万, 前两年共同收益60万,已经均分, 不存在债务 ,宾馆的折旧以及后七年我退出的损失怎么算?何况我都是贷款的,到目前还没还清,还有利息。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补偿?
附件: 合作协议 经友好协商,XX和xxx投资兴建并合作经营宾馆,并于2009年X月x日与房东订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宾馆法人代表xx。本着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该宾馆的一切投资,经营费用以及风险均由两人平均承担,宾馆的所有利润均由两人平分。合同期满后,如与房东房屋租赁合同续签,本协议仍然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协议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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