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资深律师作答,求助二手房纠纷。
更新时间:2011-12-23 08:12:20
问题描述:
我于去年10月买下一套价值81.75万的房产(算二手房)。并与卖家中介签订了3方合同。(当时开发商还没有给卖家下房产证,至今也没下房产证)。
当初这房子,开发商承诺卖家今年的3月下房本,我们签订的3方合同也写明于2011年5月前做过户。(但现在开发商还没有给卖家下房产证)
因卖家是贷款买的这个房子,所以我们在支付了2万元的定金后又额外支付了38万现金的首付。
买房子是,说好了过户费我出。(合同写出,由国家调控政策导致的税费增加或减少,由法律规定的双方各自承担。) 但由于今年年初国家出台了新的二手房政策,营业税又之前的差额5.5%上涨到了全额房价的5.5%;多出来了4万元的营业税。我们双方都不想出,至今也没个结果。但营业税本就该卖家承担啊。
我在卖家允许的情况下把房子都装修好了,花费约10万元(并签订补充协议,写明由卖家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卖家赔偿我全部装修费用)。
以上就是细节,求助各位律师帮助解答一下:
1.开发商没有给卖家下房产证(他们合同签的是今年3月下),所以卖家没有在我们合同的规定时间内能够过户。(我们合同签的今年5月前办过户)。这样的情况下,卖家的逾期过户可不可以定位为违约行为?应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呢?
2.多出的4万元营业税,是否应该卖家承担呢?如果他不出,是否归为违约行为?
3.如果上述的2点能视为卖家违约,我的装修款10万元,定金2万元,首付38万元,法律上卖家是否应当返还?
4.我如果采取诉讼,若胜诉了他们就是不给钱怎么办呢?可不可以在诉讼的过程中就冻结他的财产,或有什么办法保证他可以返还我的钱财呢?
谢谢,请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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