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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12-05 08:04:26
问题描述:
我家是辽宁鞍山人。我在天津的一个钢管厂子上班,在上班的期间,鞍山家这边的楼动迁得需要房主本人亲自回来办理。我向厂子请了假,回家处理。处理完事回去以后我的这个车间的人手够了 。老板就吩咐我去别的车间上班吧。 那个车间的活有些不熟悉得需要学习下。 正常是晚上上班,老板让我白天去学习学习。去了那边做那个板凳干活一不留神眼眶让机器碰了。缝了40多针。请问下律师我这个事厂子得付多少的责任? 厂子给个人上的是工商保险,厂子的意思也不给报保险也不给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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