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不到位,是否有权减免物业费?
更新时间:2011-12-02 10:44:52
问题描述: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顶层,去年底装修完毕,准备结婚用。今年五月份的时候下了场雨,发现屋顶多处漏水。当时立即向物业反馈了,他们答应做维修,但是未见到维修效果。七月份的时候又出现两处新的漏水点,再次找到物业。得到的反馈是今年有小区整体的屋顶维修计划。我结婚之前,屋顶一直没有修复。由于无法启动维修资金,自掏腰包在室内对漏雨部分维修了两次,但根本问题没有解决。九月份的大雨又造成屋内灯具损坏,并且影响到了婚房的美观。其间曾多次找到物业维修,反馈均是维修效果不明显,须等待整体维修。后来是我拿着维修基金使用申请挨户找业主签字,直到婚后两个月,房屋才维修完毕。请问这种情况下,我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对我造成的损失,物业的不作为或者维修不到位有没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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