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消离婚证之前已与他人结婚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1-12-03 20:31:00
问题描述:
想问问关于现行婚姻法的问题,我有个朋友,他老公是5月29号办理离婚证的,他们9月30号去领结婚证时因民政局停电没有办成,后来一直忙着结婚的事,10月10号按老家风俗举行了婚礼,10月15日法院却送来了一份判决书给她老公,说是他以前的老婆告他撤消他的离婚手续,开庭时并没有通知她老公,目前我朋友已经怀孕,但却因为这纸判决领不到结婚证,也办不了准生证,孩子没法上户口,民政局答复说是法院撤消离婚证就证明他已自动恢复以前的婚姻关系,不好领结婚证,而法院答复说是撤消离婚证并不是恢复他以前的婚姻关系,那到底她老公现在算是自由人还是已婚人?我朋友应该怎么办,一个无辜的小生命还没出生就无缘无故变成了私生子,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可以保障妇女和小孩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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