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问题及抚养费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29 16:06:48
问题描述:
2007年我老公离婚,房子及所有存款都被女方拿走,还要男方写下一张2万元的欠条,说是女方怕小孩将来没有生活保障,但事实离婚后小孩一直随男方生活,女方没有出一分钱抚养费,今年小孩提出要同女方生活,我们还是愿意出500元生活费每月及学杂费,但女方还是提出说小孩要买衣服及生病之类的理由向我们索要更多,请问她提出的额外要求我们应该满足她吗?还有老公前妻小孩在2006年买了每年6000多元的保险,受益人是老公的名字,老公2006年也买了份保险受益人是他的前小孩,我感学到受益人应该要变更是这样的吗?另外我同老公现在经营一家小公司,请问他前妻小孩对公司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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