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首付款以女朋友名字购买的房,分手后钱可以退回来吗?
更新时间:2011-11-26 09:53:57
问题描述:
今年2月,我以女朋友一个人的名字在重庆签订了购房合同, 合同价为60万元, 首付了28万元,我出了首付款的27万元(有银行转款消费凭证),女朋友出1万元, 并以女朋友的名义贷款32万元. 房子在2012年4月交. 在与女朋友的交住中,我觉得双方不合适,我提出分手,并要求女朋友退还我首付的27万元房款(其它平时给她的钱没叫她还),女方同意分手,但不退还给我27万元的购房首付款,请问我能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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