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处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方面问题
更新时间:2011-11-22 11:22:25
问题描述:
甲乙为夫妻,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商品房一套,登记为甲单独所有。数年后,甲见房价狂涨,想将房屋出售,但乙不同意,甲就独自与丙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进行了过户登记。乙主张该合同无效,要求将该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为甲乙共同所有,丙则主张该房屋已归属自己所有。问:
(1) 合同是否有效?
(2) 房屋所有权归属何方?
(3) 乙能否请求丙将房屋所有权更正登记为甲乙共有?
(4) 乙对何人尚享有何种请求权以保护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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