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改变住宅用途的维权
更新时间:2011-11-21 16:06:04
问题描述:
我买的商品房室四楼,一楼二楼是商铺,从三楼开始是住宅,现在一楼二楼的门面被开餐厅的买了,并且连整个作为住宅的三楼也一并买下,现在餐厅开始装修,擅自将推土机开到一楼门面,往地基层挖,已经挖出了三米深,请问这个算不算破坏了楼群的主体结构或者是承重结构啊?应该找谁反映?
另一方面,餐厅准备将三楼住宅房作为餐厅包房使用,而且把三楼电梯的过道全部敲了,请问这个算不算擅自改变住宅为经营性用房?针对餐厅的这两个行为,我们业主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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