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期限超出劳动合同请问是否有效?这样的协议是否被法律保护?
更新时间:2011-11-18 09:54:40
问题描述:
2010年1月1日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即2011年12月31日到期;另公司又带有强迫性质的让我们签订了另一份协议(内容就是2010年2月公司帮我们加工资,但所加薪资的另一半打入公司帐户由公司保存,协议期满后一并返还,但员工中途离职则视为放弃)。此份协议期限为两年,即2012年1月31日到期;超出劳动合同期限。另外公司在2011年3月份又将我转给另一个公司,并未经过我们的同意,劳动合同也没有重新签订,拒说是另一个公司买断了我们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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