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摩托车被小轿车撞到,为什么被撞方还要负全部法律责任?
更新时间:2011-11-16 07:01:01
问题描述:
当时我骑摩托车从斑马线过去对面(对面无红绿灯,而且要过马路只能从这里穿过),后面有辆小轿车车速比较快就从后面撞到了我的摩托车,致使我整个行驶方向偏离了,车从侧面倒了,这时候从前面又开来一辆小轿车,直接压到我的摩托车,幸好车主的车速较慢,才没从我身上压过去,险中万幸啊。我的脚踝及手臂骨头经检查有破损轻微骨折。但是之后交警来处理说我要负主要责任,撞到我的人不用负什么责任。我不知道怎么是这样处理的,为什么我被撞伤了还要负全部责任。(两个车主都是当地人,而我是外来打工的)。请律师帮我分析下,我确实要负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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