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主动离职,用人单位不给我工资,合理吗?
更新时间:2011-11-14 21:16:34
问题描述:
本人在一家机械配件公司应聘内勤,前有七天试用期,如果七天内公司主动辞退,或自己主动离职,公司不付工资,如果过了七天,公司给工资.为此签了一份公司的临时合同.过了七天后,正式上班后,试用期一到三个月,看个人能力给予转正.可是公司冬天没有暖气,很冷,之前公司也没有告诉我们,为此本人身体适应不了,感冒了,月经不调,主动离职,我已经做了半个多月,公司不让走.工资结算不了,让我回去上班,找到接手人方可离职.但是我已经填了公司的离职申请,是我们部门经理让填的.她可能暂没签字,但是是她让我填的,我才填的.我们这一批新来的五六个人都已离职了,现在大家的工资都能给结算,说是公司辞退她们的,其实不然,和我一起的也是主动离职的,也给人家工资.我很生气,太欺负人了,我想请问一下,他们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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